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
1999年1月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这一次,财政部在建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并没有对具体准则进行重大修改,而是进行了两次小的修改:
1.旧准则:“本准则规范了施工承包商施工合同的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新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也可以按照本准则进行核算。
2.《企业会计准则-减值准备》没有规定施工合同减值的准备,而是在新准则中增加了施工合同减值准备。
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
因为《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规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由原来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及支出列示改为营业收入合并列示,原第30条“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支出”科目改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在设置施工合同科目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支出”也改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但是两者核算内容并没有变化。
三、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或“生产成本”科目(船舶等制造企业使用),计算实际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和确认的合同毛利借记本科目,确认的合同损失贷记本科目。合同完成后,对本项目和“项目结算”项目进行套期保值和结算。
2.设立“工程结算”科目,根据合同完成进度,通过向客户签发工程价格结算单,计算已结算的价格。本科目为“工程建设”或“生产成本”的备抵销科目,通过向客户开具工程价款结算单结算的金额计入本科项目。合同完成后,本科目用“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冲减。
3.设置“应收账款”科目,计算应收及实际收到的进度款,备物资的预付款也在此科目计算。向客户开具的工程价款结算清单中应收的工程进度款,借记本科项目,预收备材料和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贷记本科项目。
4.设置“营业收入”科目,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计入本科项目。期末,本科项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转了之后,这个科目应该就没有平衡了。
5.设置“营业成本”科目,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期末,本科项目的全部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转账后,本科目不得有余额。
6.设置“合同预计损失”科目。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借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的全部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转账后,本科目不得有余额。
7.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施工合同中发生的损失应记入本科项目的贷方。施工合同完成后,本科项目的余额应调整至“营业成本”科目。
关于新旧会计准则对比的相关内容就是以上了,我们下面再来看看会计准则的作用有哪些:
在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起着主导作用。《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制定统驭政府会计的具体标准和制度,为处理政府会计的实际问题提供了原则,并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了基本标准。基本标准和所有具体标准都不一样,不在一个层次上。基本标准明显高于具体标准,因为它们可以用来指导、评估和制定具体标准。
《基本准则》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基本准则》有以下作用:
1,规范政府会计,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2,巩固财务管理基础,建立现代财务制度。
3,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科学评价政府绩效。
4,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只受国家控制但没有其他关系的企业不被视为关联方。《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计量属性包括现值和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历史成本。一般采用的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在会计要素中,利润的确认和计量依赖于其他会计要素。